23:23
1930年初,赣西的革命形势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根据于田联席会议的决议,江西红军独立二、三、四团合并,组成了中国红军第六军(不久改为红三军),黄公略任军长,刘士奇任政委(后为陈毅),下辖三个纵队。与此同时,“赣西及(赣南的)兴国、于都、宁都、南丰各县共有赤色群众150万,宁冈、永新、莲花、永丰、乐安、宁都六县都是我们的;泰和、吉安、吉水除县城外四乡都在我们手里;安福、新余、分宜、峡江、南丰、于都各有一部分在我们手里;兴国大部分是赤区”。
红六军成立后,向吉水一线推进。红五军向袁州开进,逼近吉安一带。2月上旬,毛泽东、朱德率红四军由闽西返至吉安地区活动。此时,三路大军云集吉安外围地带。
然而,在这大好形势和繁重的政治任务面前,赣西D内一部分同志,却在时局的估量和行动问题上,产生了严重分歧。在D内纷争“半生半死”不能解决的重要关头,红四军前委在吉安陂头召集红四、五、六军委和赣西、赣南、湘赣边界特委联席会议,讨论赣西南的形势与任务。会议原定2月10日在东固举行,因斗争需要,提前于2月6日至9日在陂头召开,史称“二七”陂头会议。
会议由毛泽东、刘士奇、曾山等领导进行。出席会议的有:红四军前委代表毛泽东、熊寿祺、宋裕和;赣西特委代表刘士奇、曾山、刘和谦、许白年、胡品;红六军军委代表黄公略、王如痴、刘士奇(兼六军政委)、姚起华(士兵);红五军军委代表彭德怀、滕代远因赣河阻隔,不能过河,来信大会委托黄公略、刘士奇代表五军;赣西特委所召集的扩大会的代表;各行委中心县区委负责同志;CY代表团;以及军各纵队负责人;苏维埃D团负责人李文林等40余人。江汉波以省委巡视员资格参加了会议。
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联席会议充分估量了当时的国际、国内形势,讨论和确定了赣西南D的主要任务是:(1)扩大苏维埃区域,实现“争取江西”的口号与计划;(2)深入土地革命;(3)扩大工农武装。会议认为:“这三个任务之实现,将使南方各省反动势力次第消灭于红旗之下,广大群众团聚在红旗的周围,成为推动全国革命的一大动力”。
会议研究和确定了攻取吉安的行动目标和战役部署。会议认为赣西特委提出的“打吉安”的动议是完全正确的,攻取吉安可以为“夺取江西全省胜利”造成强大声势,使“白色统治更形孤立”。在“攻吉”的问题上,会上产生了激烈的争论,江汉波与刘士奇等意见相左。争论的结果,通过了毛泽东的“拉开攻吉架式,但围而不攻,扫清外围,歼灭敌人”的主张。会议根据这一指导思想,进行了具体的战役部署:红四军三纵队、军直属队进攻吉水;红六军二纵队消灭水东之敌,监视吉安城;红四军四纵队牵制敌金汉鼎部;红五军和边界赤卫队进逼吉安城;红六军一纵队向三曲滩、吉安、峡江逼进。各路群众武装配合当地主力红军行动。会议还为红军、地方武装及政权机关规定了严格的行动纪律和财政政策,提出了“打到吉安去消灭一切反动势力”等战斗口号。
会议讨论和解决了分配土地的政策问题。在土地问题上,赣西D内一直有分歧,久而未决。“联席会议提出讨论有严重的争论,结果照毛同志的意见通过。”根据当时省委巡视员张怀万的报告说:“赣西对于土地问题,曾有两个意见:一为没收一切,平均分配;一为没收豪绅地主反动派及富农剩余土地和祠庙土地依照劳动力分配。这两个意见坚持未得解决。”前委和毛泽东根据闽西土地斗争的经验,提出“赤色政权久已建立者应没收一切,其初起来的区域应为后说,分配方式应平分,以平分能夺取整个群众,否则,不能夺取全部群众。”会议最后通过了前委和毛泽东没收一切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的主张。同时,讨论和通过了一个四章二十三条的土地法,史称《“二七”土地法》。这个土地法,比《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在没收对象、分配对象、债务、征税等方面更为完备。
会议还成立了统一领导军队和几块根据地的领导机关——前委。这个前委统辖红四军、红五军、红六军三军军委、赣西南特委、闽西特委、粤东特委。前委委员有:毛泽东、朱德、陈毅、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潘心源、刘士奇、曾山、李文林、王怀,闽西两人,粤东两人。毛泽东为书记。毛泽东、曾山、刘士奇、朱德、潘心源五人为常委,彭德怀、黄公略为候补常委。同时,为统一赣西南D的领导,决定将湘赣边特委、赣西特委、赣南特委合并“建立新的赣西南特委”,指定了临时负责人,特委领导成员由赣西南D代会选举产生。特委下设北路、南路、西路三路行委,指挥赣西南各地的群众斗争。
“二七”陂头会议是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会议明确规定了赣西南D的主要任务,确定了攻取吉安的行动目标和战役部署,解决了分配土地的政策问题,制订了土地法,成立了统一的领导机关,从而使赣西南的群众斗争和土地革命走上了健康发展、生机勃勃的道路。
“二七”会议具有重大功绩,也有不足之处。主要是对赣西D的看法上不够实事求是,错误地开除了省委巡视员江汉波(即张怀万)的D籍,处决了郭士俊等“四大D官”,产生了一些不良影响。
上一篇:沉痛的教训-袁王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