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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夫妻二人于中午到得秋溪,在乡D支部书记李松林家吃了中饭,黄昏时到达永新县城。贺子珍找来了县委书记刘真,特委书记毛泽东向他了解全县分田的情况。听了刘的汇报, 毛泽东说:“我们看永新一县,要比一国还重要,必须用大力经营,建设一个D与群众的坚实基础。在诸多的地方工作中,土地分配是最要紧的。”接着他问哪些地方的分田处于落后状态。刘真说澧田区夏幽、塘边的几个乡分田进展参差不齐,有的还没有动静。毛泽东说:“我同子珍到塘边那里去。”
毛泽东与贺子珍第二天来到澧田,找区委了解情况,征求区委意见后便去了塘边。两人来到这个四五十户人家的村庄,在农民周香姬家住了下来。
毛泽东与贺子珍接连几天到各家各户访问,了解情况;随后召开邻近村庄上千人的群众大会,斗争掌握族权的豪绅徐美山; 建立了塘边乡工农兵政府,农民徐佩沂担任主席;成立了土地委员会,徐帮勋为委员长。毛泽东对二徐说:“这五天内,我同贺子珍哪儿也不去,同你们丈量田亩,彻底分配下去。”
毛泽东在塘边指导分田的事,很快地在附近各乡农民中传开了,那些还没有开展分田的乡村纷纷行动起来。
毛泽东与贺子珍在塘边的日子里,对于在宁冈已经推行的几项分田原则,如以乡为单位分配,按人口平分,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等,通过召开座谈会或在田头向农民了解,考察其是否符合实际,以便总结经验,指导湘赣边界的分田运动。这是毛泽东来塘边指导农民分田的用意所在。他除了自己到农村进行 地革命实践的调查,还要求军队和地方也这样做,当作一项 任务来完成。在宁冈县的分田运动当中,他就作出了调査研究的表率。
井冈山的土地革命,最早在宁冈进行。1928年2月21日县工农兵政府建立后,这项工作就在全县铺开了。这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完全由毛泽东为书记的前委在“前无成法”的情形下摸索进行的。实践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如没收一切土地还是只没收大地主的土地,大地主大到什么程度,是按人口平均分配还是按劳动力分配,是以乡为单位还是以区为单位,或者是按自然村进 行,分配以后的土地所有权归工农兵政府还是归农民所有。后来的土地分配原则,都是毛泽东、谭震林、宛希先等人经过调查研究,在实践的基础上制定的。
宁冈的分田从2月下旬开始,轰轰烈烈地进行了十多天,全 县4个区39个乡,都把土地分配下去了。这期间,毛泽东与谭震 林、宛希先、龙超清、文根宗等人,将全部的精力放在这项工作上。县委、县工农兵政府更是不遗余力投入其中。广大农民的分田热情无比高涨,他们高兴地说:“共产D才是替穷苦农民谋利 益的,一下把这么多田送给我们,真是盘古开天地没见过的好事!”
宁冈的分田,包括工农革命军在酃县的中村、桂东沙田等地 的分田活动,为湘赣边界的土地革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推广到了湘赣边界D的“一大”以后的分田运动之中。
湘赣边界D的“一大”召开后,一场惊天动地的土地革命风暴席卷湘赣边界,各县按照边界特委和工农兵政府的布置,把土地分配当成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谭震林回忆说:4月底朱毛会师后,特别是湘赣边界D的“一大”召开,制定七项政策,土地革命是重要的一条,成为井冈山根据地深入开展土地革命的标志。
中国共产D建立以来,虽然把分配土地当作民主革命的主要内容,但只是停留在口头和书面上,还没有人来得及付诸实践。如今,真正意义上的土地革命在井冈山开展起来。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D人,深刻地知道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革命,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因为土地是农民的命根 子,只有使农民从地主豪绅手中分得了土地,才能给农民带来根本的利益,共产D和红军才能得到广大农民的支持和拥戴,红色政权才能得到巩固。中国革命的历史,最早将毛泽东等共产D人推上了土地革命斗争的舞台。
毛泽东需要周围有一群得力的助手,他让谭震林出任边界政府的土地部长,又对政府主席袁文才交代:“文才呀,让割据区域的老百姓分到田地,是你袁主席的主要职责! ”特委书记拥有一支庞大的队伍,这支队伍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各县D、政 组织的负责,二是工农革命军第四军中一批有着地方工作经验的。毛泽东把他们派到了各县农村指导分田。
中国共产D领导的土地革命,符合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使他们获得了千百年来世世代代渴求的生存之本——土地,真正成为土地的主人。他们以不可遏制的革命热情,投身于这场伟大的变革之中。
当时,各地的分田运动,釆取了下列的步骤和分配办法:
一、 建立领导分田的机构。
湘赣边界的各级红色政权——县、区、乡工农兵政府,普遍 地设有土地委员会,设委员长一名,委员5至7人,由同级工农兵代表会议选举,都是对乡域土地情况熟悉又富有斗争积极性的农民。土地委员会的职责,首先是划分阶级,以阶级成分决定是否分田,分什么样的田;然后制定分田的方案,进行土地丈量,登 记田册和发给田牌。有的乡由工农兵政府主席兼任土地委员会委员长。
二、 以乡为单位进行土地分配。
以乡为单位进行土地分配,是前委在宁冈分田的实践中确定的一项原则。开初分田时,出现过以自然村为单位分田,实践 证明这个方法很不好,容易为地主、富农所利用;因为村与村之间的田地分布情况很不均匀,有的村庄一个大地主就占有数百亩、上千亩水田,而那些没有大地主的村庄则田亩数量很少。以乡为单位集中土地再加以平衡,村与村之间划拨土地进行分配, 这个方法是比较好的,较之中共湖南省委在1927年8月19日制订的《土地纲领》所规定的“以区为单位”前进了一大步。在乡域内实行土地整合,再按实际情况加以划拨,这一方法在宁冈的茅 坪、大陇、东上等地特别适用;因为这些地方是土籍民众与客籍民众杂居,两籍之间的土地占有差别很大,如果不实行土地划 拨,客籍民众就分不到多少田。土地革命打破了土客籍之间、村与村之间的界限,使农民看到共产D的土地革命是真正为贫苦农民着想的,更能调动他们的斗争积极性。例如在山多田少的永 新小江区,釆用了两三个乡并为一个单位分田,这样,统一调配性更大。
三、 按人口平均分田。 ‘
在按什么标准分田的问题上,开始时并无政策界定。中共中央在《湘鄂粤赣四省农民秋收暴动大纲》中规定:“农民协会组织 土地委员会,决定土地分配之方法。”这样的规定,各地必定是各行其是,有的按人口 一律平分,有的按劳动力分配,有的则是小孩、老人得壮劳力者一半之田数,手工业者、地主一律照分。根据这种五花八门的分配方法,毛泽东带着问题在一些农村进行考 察。他在塘边期间,向农民作了专门调査。农民徐安寿全家5口 人,只有徐安寿本人能够劳作;徐仔虎家7 口人,只有他夫妻俩是劳动力。他们对按劳动力分田大为不满,认为这样的分田“没意思”。毛泽东从这些实际调査中觉得还是按人口平均分配较为合理。
四、 在原耕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
开始时实行没收一切土地重新分配的原则,即把所有土地打成一片,不分田主再行分配。这样一来,自耕农就有意见了。他 们田地的收成刚刚够着口粮,因此耕作非常精细,现在分给别人,横竖不干。于是便有了以原耕为基础的原则。后来发现,这个办法虽说是从照顾自耕农出发,但对地主富农更为有利,贫雇农却得利甚少;因为地主富农的田一般是肥田较多,而贫雇农的田大多数是“瘦田”。于是又想到了“抽肥补瘦”这一着,“把地主富农的好田按一定的比例抽出来,补给进田的贫雇农”。这样就真正满足了贫雇农对土地的要求。当年抽调在永新北乡农村组织农民分田的谭冠三回忆说:“按4担干谷一亩估计,分上、中、下三 种田造册登记,分的时候按户主人口比例以上、中、下搭配来分。”
土地革命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和激烈的阶级斗争。分田运动的红色浪潮,猛烈地冲击着封建地主、豪绅阶级的经济基础与统治地位。在分田运动中,有些豪绅地主利用他们从前的社会地位及家族权威,恐吓贫农,拖延分田的时间。到了无可拖延时, 就隐瞒土地实数,留下肥田,让出瘦田。这种情况在永新南乡发生最多。然而,农民坚决地用红色政权的专政对付他们,对破坏分田情节恶劣的豪绅地主在群众大会上公布罪行,予以处决。
边界的土地革命斗争,完全倚社于工农革命军的军事斗争; 土地革命成果的巩固,也是有赖于红军军事上的胜利。每当红军占领一个地方,军队便协助地方D组织建立工农红色政权, 然后实行分田。1928年6月23日,红四军取得新、老七溪岭大捷, 第三次占领永新县城,军委很快地把三个主力团分散到永新、莲 花及安福的西南部,主要任务是组织农民分田。当时这些地方都已插了秧,就实行分青苗。
井冈山根据地的土地革命,是中国共产D在一块红色区域内领导进行的第一次完整的土地革命运动。它的发展过程并非一帆风顺,经历了曲折风波。但作为中国革命进程中一项神圣、 新鲜的事物,毛泽东等共产D人的实践取得了巨大成功。
湘赣边界D重视对一年来土地革命实践的总结。1928年3月 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没收土地和建立苏维埃》的第三十七号通告,在土地分配问题上,要求以劳动力为标准分配。湘赣边界D在接到这个通告后,曾一度按照这个精神执行。诚如10月上 旬中共湘赣边界第二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所说:“关于土地问题。接受中共对土地问题的通告,交特委讨论,作最后决定。”湘赣边界D“二大”后,特委即着手制定土地法。经过两个多月的数次讨论和修改,于同年12月以湘赣边界工农兵政府名义正式颁布了《井冈山土地法》。这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我D制定的第一部土地法规。但由于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这个土地法也存在一些不足甚至错误。这在后来制定《兴国土地法》《赣西南苏维埃 土地法》时,得到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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